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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8月25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简称:“居住证”),宿迁市台办及时开展“居住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传达落实。“居住证”政策出台后,宿迁市台办立即召开全市台办主任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好工作部署,要求市台办各处室、各县区台办了解“居住证”申领流程,便于更好的服务在宿的台湾同胞。
二是全面做好宣传。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让持证台胞享受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是大陆积极回应常住大陆台胞诉求,为台湾同胞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有力政策措施。全市台办系统要把好的政策宣传好。通过市台办网站和“宿迁与台湾”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市台协会、市台属联谊会、在台就读宿迁陆生等微信群进行宣传,扩大受众知晓范围,让在宿台胞、台青、台商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三是深入做好解读。通过各种方式解读“居住证”与“台胞证”的功能不同,让台胞充分了解“居住证”是为了满足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身份证件。申领“居住证”很好的满足台胞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台胞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交流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