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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开展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1-09-03 13:47:00
来源:江苏省台办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机关各单位: 

  2021年8月23日至29日为全国第31个节能宣传周,根据国管局《关于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主要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8月25日为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展示“十三五”经验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等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收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8月23日上午9时,国管局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千龙网(中国首都网)全程收看启动仪式,踊跃参与绿色低碳有奖问答。 

  (二)组织收看“红色传承 绿色发展”宣教活动。8月25日上午9时,国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以“继承发扬勤俭节约传统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为主题组织开展云党课,并制作了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江苏电视媒体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进行循环播放,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收看的同时,动员所属公共机构特别是博物馆、科技馆等大型场馆,利用单位网站和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终端资源,循环播放宣传片,面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国管局组织的启动仪式、云党课收看地址和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于8月19日在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发布。 

  (三)组织参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8月25日下午3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现场专题解读《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与广大网友交流互动。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踊跃参与。 

  (四)组织收看《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电视节目。8月31日晚上8时05分江苏公共新闻频道、9月4日上午7时30分江苏卫视等媒体,播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录制的《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电视节目,对国家和我省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解读。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收看。 

  (五)宣传我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节能宣传周期间,《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媒体将宣传我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具体刊载、播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学习。 

  (六)其他节能宣传活动。发放《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优秀案例汇编》《江苏省公职人员低碳生活手册》等宣传材料,省级机关各单位请于8月19日、20日(周四、周五)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后院传达室领取;各设区市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请注意查收并及时发放。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门户网站“节能宣传周活动”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和节能先进典型,请各地区各部门提醒干部职工关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与加强疫情防控统筹起来,原则上以线上活动为主,必要的线下活动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根据国家、省有关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广泛动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主动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相关活动,积极营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社会影响。要采取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展览、网上节能知识问答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和低碳理念,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信息报送。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每天下午4时前,将本地区当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机关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情况,也请及时发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汇总、筛选有亮点、有特色的信息上报给国管局。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作为年度节能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总结本地区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情况,于9月6日前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 

  联系人:李角榆   电话:(025)83398685 

  邮箱:1920166038@qq.com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