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繁體版

扬州中学与新竹高级中学签订交流合作协议

2016-12-01 07:44:00
来源:扬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2月1日讯 日前,江苏省扬州中学与台湾新竹高级中学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江苏省扬州中学校长严济良与台湾新竹高级中学校长李明昭代表双方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就师生交流、文化认同、资源共享、联合活动以及将学生培养成能够适应多元化的人才等合作项目达成了共识。

  新竹高级中学创设于1922年4月,是台湾地区著名的高级中学。学校以“诚、慧、健、毅”校训教导学生,使之成为该校的优良传统。桃园、新竹、苗栗地区的学生,无不以就读新竹高级中学为荣。

  江苏省扬州中学始于1902年创立的仪董学堂,是一所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名校。学校连续三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是江苏省首批通过国家示范高中省级评估的学校、江苏省重点中学、江苏省模范学校、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扬州中学素以办学立意高峻、校风优良、名师荟萃、人才辈出著称于世。校友中有前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有著名作家、学者,更有“两弹一星”元勋黄纬禄等40多位院士。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广揽人才,礼聘名师,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学养深厚、教导有方、安于久任的教师队伍。全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1人,特级教师、省市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市学科带头人等30多名。

  此次系江苏省扬州中学首次与台湾中学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古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