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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网站7月2日讯 6月30日,宿迁市宿豫区人大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就全区贯彻实施《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虹光化学、枫华丽致酒店等台资企业了解《条例》贯彻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宿豫区台办主任孙汝龙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和在宿豫投资的台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在充分肯定区台办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检查组要求宿豫区台办要进一步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夯实宿台合作基础,引导台商优化投资,促进台企转型升级。同时,要坚持优化服务意识,在项目审批、证件办理等各环节为台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满足台商工作生活需求,加快推进宿豫经济社会发展。(宿迁市台办 刘莉 张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