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繁體版

江苏单位GDP能耗今年要降3.6% 任务已分解到13市

2014-04-16 08:17:00
来源:新华日报

    经省政府核定,省经信委按照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3.6%的目标,14日向13个省辖市分解下达了任务。考虑到地区发展的阶段性差异,苏南的平均任务高于苏中、苏北。

  苏州、常州的任务最高,单位GDP能耗均下降4.3%;南通、宿迁的任务最低,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2.6%、2.7%。其他9个市单位GDP能耗下降任务分别是:无锡和徐州均为4%,南京3.9%,淮安3.8%,盐城和连云港均为3%,扬州和镇江均为3.5%,泰州2.8%。

  省经信委副主任戴跃强分析说,指标分解综合考虑了“十二五”节能总目标和序时完成进度,苏州、南京、无锡的能源消费量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2%、14%、12%,理应承担更多节能责任。

  记者了解到,通过在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我省力争全年新增节能潜力200万吨标准煤。同时,编制一批高于国家平均水平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开展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用能设备的,执行惩罚性电价。

  苏中、苏北的担子轻一点,并不意味可以任意上项目。“全省技术节能的空间逐渐缩小,通过结构调整实现源头节能变得越来越迫切,尤其是工业投资强度大的地区。”戴跃强透露,省里将定期公布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预警约束措施,“如果苏北地区某市的节能进度滞后,整个市的相关项目都会被限批”。按国家发改委最新要求,今后不仅考核各地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还将设定能源消费总量的“天花板”,“双控”一旦执行,对各地的约束性将更强。(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