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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2月9日讯 近日,从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自2月1日起出台4项赴台方面的便民措施。
一是省内居民均可在泰州市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之前要求非泰州籍申请人须在泰州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新措施实施后,省内申请人可在泰州市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无需再提供满一年居住或者社保证明材料。
二是省内居民均可在泰州市自助办理往来台湾旅游签注。大陆900多个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已投放7600余台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办理设备,但之前由于信息通联、设备容量等原因,大部分只能服务本市群众自助办证,为扩大受惠人群,在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的基础上,现在可实现全省居民在泰州市自助办理往来台湾旅游签注,24小时服务,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三是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泰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区、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在泰州市就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四是免费提供往来台湾通行证照相服务,仅限于电子照片免费。(杨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