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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月30日讯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相关政策,更好地促进台胞融入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日前展开调研,召集相关部门举办座谈会,倾听各方意见,并于近日发文,出台了常州市落实台胞缴纳公积金的具体政策,明确在常就业的台胞,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方面与常州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该政策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同时,为了减少企业股改成本、支持企业引进人才,支持企业股改上市,常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同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惠及有志于在大陆上市的常州台企。(台商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