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繁體版

常州台办携手常州公证处服务常台两地居民

2016-03-02 15:42:00
来源:常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3月2日讯 近日,常州公证处荣获“大陆优秀公证处”称号,这是继该处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荣誉后的又一重要荣誉称号。

  常州公证处根据海协会和海基会达成的《两岸公证书合作查证协议》以及后来达成的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常台两地居民办理:

  1.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委托公证书以及根据案情需要办理的出生、死亡、婚姻等公证书;

  2.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学历、委托书公证书;

  3.用于大陆居民赴台湾定居,或台湾居民赴大陆定居的亲属关系、婚姻、出生等公证书;

  4.用于减免所得税而办理的抚养、亲属关系公证证明,包括亲属关系、谋生能力、病残、成年在学、缴纳保险弗或医药费公证书;

  5.财产权利证明公证书,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公证证明,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权利和专利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财产权,以及企业的资格、资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书等;

  6.病历、税务、经历、专业证书等公证文书。

  多年来,常州台办携手常州公证处为常台两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施了多项惠民措施,有效促进了两岸交流合作。(汪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