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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1月20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规范涉台投诉求助协调工作的办理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台胞和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江苏涉台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省台办制定了《江苏省涉台投诉求助协调工作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办法》包括总则、受理、承办、协作、结案、反馈、附则共七章,二十八条,全面明确了投诉求助案件的处理流程及办理要求,着重发挥好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沟通机制、法律顾问团、联合排查化解涉台纠纷工作制度、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的联动机制、疑难案件会商机制等平台作用,明确了重大(敏感)案件集体研究、领导包案、多部门会商制度,提升案件的办案质量,尤其强调要对督办案件处理,将投诉求助案件情况进行大数据管理,要求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
今年以来,国内外形势日趋复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球蔓延,涉台投诉求助案件猛增,全省台办系统广泛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快速解决了一大批台胞台企关于医疗、投资、就业、求学等案件。《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高效规范处理涉台投诉求助打下了坚实基础。(台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