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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金融新政助力台商台胞创业创新

2018-09-04 09:53:00
来源:扬州市台办

  扬州市台办政府网站9月4日讯 日前,仪征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仪征市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政策支持意见》。该意见旨在积极落实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兴城先兴人”战略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政策意见》,通过强化金融扶持力度,助推包括台商台胞在内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 

  扶持对象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及服务的企业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两个类型。意见明确,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做大做强仪征市工业担保公司,2018年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亿元,未来增加到5亿元,进一步提高担保服务能力。由工业担保公司为名单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工业担保公司除要求企业提供信用反担保外,可以不要求企业再提供抵押(质押)物作为反担保。为名单内企业提供单户500万元、单笔300万元的融资担保支持。对名单内企业贷款担保费用,由工业担保公司给予利率优惠,按照1%的优惠担保费率收取,市财政给予50%的担保费用补贴。 

  对贷款担保形成的代偿风险,由市财政、担保公司、银行三方共同分担,其中财政分担比例70%,银行分担比例20%,担保公司分担比例10%;此项风险补偿资金在仪征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发生逾期贷款后,首先按照各自分担比例承担,追偿所得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扣除相关追索费用后,按照各自分担比例予以返还。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的,可申请企业应急专项资金转贷,最高可按照银行贷款的90%给予转贷支持。 

  鼓励社会创投机构投资名单内创业创新企业,投资发生损失的,经审核评估,单个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损失额的30% 、最高5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单个机构当年所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新设创业创新企业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支持成长期企业上市挂牌。针对名单企业设立“绿色诉讼通道”,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难题,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全面支持创业创新企业。(仪征市台办  陈玉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