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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1月30日讯 昨天,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全省共有200家企业符合豁免要求。扬州市共有27家企业电力及热力供应、战略新兴产业及涉及重大民生的企业进入豁免名单,其中,包括扬州化工产业园华煦供热有限公司、江苏璨扬光电有限公司、同扬光电(江苏)有限公司、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等5家台资企业。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孙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