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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总则

2013-02-21 15:5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定名为“江苏台商高尔夫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同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俱乐部的宗旨是:以球会友,促进会员间的了解沟通和交流合作,为在苏台商提供一个交流、联谊的平台。

  第四条  俱乐部主体为在江苏省登记的各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第五条  俱乐部接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王思羽]

更多>>台办领导

主  任:杨 峰

副 主 任:王少邦 申晓健(女) 张 为

副巡视员:屠 新 李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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