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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2010.12.14)

2011-12-15 16: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苏科社〔2010〕394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委):

  为进一步加大《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规划纲要(2009-2012年)》组织实施力度,推动我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

  今年颁布实施《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规划纲要(2009-2012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目前全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特色进一步显现,产业质态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加大规划组织实施力度,推动我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以下简称“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规划引导和实施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和特点,按照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本地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科技厅工作衔接,强化对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2、加强产业基地和重点园区建设。坚持科学规划,立足于“做大规模、做高水平、做强服务”,引导创新要素向园区和基地集聚,高起点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基地和专业化园区,力争产值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认真落实科技部、卫生部等四部委和省政府共同推进泰州医药城建设的意见,大力扶持泰州医药城的建设,推进加快产业化步伐,成为引领全省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加速器”。支持南京、苏州、无锡、连云港等发挥自身特色、突出发展重点,建成一批重要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增长极。支持专业园区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昆山小核酸产业园、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无锡马山服务外包园区等一批生物医药重点科技产业园区,努力打造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3、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根据规划确定的创新平台建设任务,按照国际规范要求,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链,构建和完善覆盖技术研发、公共服务、企业孵化、产业培育的科技创新支撑平台体系。围绕生物药研发、药物临床试验等产业发展薄弱和重点环节,新建一批共性技术平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加快已建平台的资源整合和水平提升,并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专业特色,着力打造一批能够与发达国家实现双边或多边互认、国际知名的生物医药创新平台。加强对各类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的考核评价,并择优给予滚动或运行补贴支持。依托重点产业基地和园区,加强专业孵化平台建设,为医药科技企业和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创新创业载体,进一步促进优秀人才、创新成果和高端项目集聚,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各地要及时了解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发展动态,围绕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实施企业创新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力争骨干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提升持续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骨干企业,重点推进扬子江新药研究院、恒瑞豪森研究院、先声药物研究院等一批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校企联盟”、“院士工作站”等多种形式的合作载体,支持建立由企业主导、高校院所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重点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培育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5、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大力吸引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到江苏创新创业,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省创新科研团队计划和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推荐能带动产业发展、突破关键技术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推动海内外高端研发人才、管理人才聚集江苏,增强我省生物医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人才政策的作用,着力营造留住人才、稳住人才、使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各地有关人才计划要加大对生物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

  6、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点支持地方、园区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合作项目。鼓励和支持组建一批国际产业创新联盟,建立长期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深度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导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快推进我省药品在美国和欧洲的注册及认证工作,建设一批具有国际资质及水平的研发、检测、认证平台。鼓励生物医药外资研发机构和我省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全球资源提升我省生物医药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7、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科技厅集成各类科技计划和手段,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省成果转化资金设立生物医药专项,重点扶持一批生物医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其他各类科技计划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企业、高校院所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且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给予配套支持。各市县应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特色,确保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8、积极落实优惠政策。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扶持企业加速成长。对拥有专利技术的生物医药产品优先列入我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医药产品,优先列入我省医保目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动银行、创业投资机构资金投向生物医药科技企业。

  9、加强产业统计分析。建立并完善全省生物医药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园区的跟踪监测,准确及时掌握全省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地也要建立生物医药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开展产业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推动本地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10、强化工作考核。规划实施期内,省科技厅按照“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将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地,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对地方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考核评价,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责任编辑: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