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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台办向全省有关单位和台企赠送《条例》2万余册

2012-12-07 09:45 来源:江苏台办 字号:       转发 打印

    为进一步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在我省投资,省台办于11月份制作印刷了《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单行本,向全省有关单位和台企赠送。

    《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9月26日颁布,将于2012年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使《条例》深入人心,扩大社会影响,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在我省投资,截止目前,省台办已制作了2万余册《条例》单行本,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分别赠送给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市县台办,省有关涉台单位和部门,台协会,台资企业以及台湾六大工业总会,受到热烈欢迎。

    大家表示,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条例》的主要内容,强化了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责任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良好氛围。(江苏台办 翁芸)

[责任编辑:陈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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