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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6月5日讯 日前,连云港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其中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台籍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申报者需提供:同胞证原件、影印件;户籍謄本影印件;《加分申请表》以及市台办出具的审核意见证明材料,通过审核的台籍考生即可在中考最后录取时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
近年来,连云港市台办认真做好台籍学生服务工作,尤其是在中高考关键阶段,凡是符合政策条件的台籍考生,市台办都全力配合出具审核意见,2015年以来共有10余位在连台籍考生享受到中考加分的优惠政策。(张德红)